发展林下经济,开辟一条致富新路子!( 五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 。国家所有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依法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
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
发展林下资源有哪些好的项目方案1
1.继续优化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促进农村经济增长和农民增收 。要稳定全县粮食播种面积,提高粮食产量和种粮经济效益,促进全县农业粮食生产 。
在确保农村稳定、粮食有效供给的的前提下,进一步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 。依托资源区域优势,做足“特色”文章,大力发展特色农业、生态农业、观光农业,促进农业生产从产量型向质量型效益型转变 。在优化粮食品种结构的同时,提高名、特、优、稀、新品种在农产品中的比重,以无公害、夏秋季节蔬菜和无公害水果葡萄、脐橙、梨子为重点,利用山区丰富的特种资源,大力发展绿色食品、森林蔬菜,创建优质绿色品牌,突出“无公害”的品牌优势,扶持一批名、特、优、新、稀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 。总体形成高山药材三木药材、金银花、玉竹等、中山竹、林、果脐橙、低山平原葡萄、蔬菜和经作的良好布局 。
2.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发展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 。
我县的水果葡萄、脐橙、梨子、蔬菜番茄、辣椒、“三木药材”、中草药金银花、玉竹等是资源种植业支柱产业和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已初具规模,要加快这些产业的产业化进程,形成产业化生产,必须制订农产品加工企业的优惠及鼓励政策,在税收、土地、项目审批上给予优先,并集中力量扶持一批牵动力强和番茄、三木药材、葡萄、脐橙、茶叶、金银花、玉竹等重点农产品深加工的龙头企业,提高产后环节对农业、财政收入的贡献率;要放手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经纪人”,按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的原则,以市场运作的方式,加快农村运销户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及协会的发展,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实现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的目的 。
3.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农业是基础产业更是弱势产业,抵御自然灾害风险大 。
要抓好以农田水利灌溉、防洪等工程为主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农业抗御自然灾害的风险的能力,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 。
4.狠抓农产品流通,实现农产品畅销无阻 。一是要在完善现有车田番茄集贸市场的基础上,有计划的选择交通便利、易于产品集散的乡镇,培育发展水果、蔬菜、粮食等农产品批发市场;二是要大力引导农民成立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协会和充分发挥已成立的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协会的作用,积极参与农产品流通 。
培育壮大一批农民经纪人队伍,充分利用个体私营经济机制灵活的经营优势,努力构建多种所有制并存、共同发展的农村商品流通网络;三是大力培育农产品经营龙头企业 。鼓励和扶持经济实力强、经营前景潜力大的企业,实行订单采购、保护价收购 。同时,为龙头企业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积极为他们牵线搭桥,支持他们大胆利用信贷资金,大胆利用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形式融筹资金,将农产品的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连结起来,形成完整的产工贸一条龙的产业体系 。
使农产品经营龙头企业成为农产品流通的“排头兵、领头羊”;四是全县每年保证有1/3的机关干部参与农副产品的流通工作;五是要加快农村信息网络硬件建设,建立和完善农村商品销售信息系统,加强信息的收集、储存、加工和传递,随时为农民生产经营提供预测及时、准确无误的信息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