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法修订征集意见超12万条!百姓最关心的是这4个问题...( 八 )

这次个税法修订草案迈出综合税制第一步,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四项收入综合纳税,适用3%到45%的七档超额累进税率。

在税率设计上已经为中低收入人群做出减税安排,草案扩大了3%到20%三档低税率级距,从原来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8万元的部分”,扩大到“低于30万元的部分”;较高的三档税率(30%、35%、45%)级距保持不变。

针对劳动所得税负是否偏高,在围绕个税法修订案的讨论中被反复提到。

因为个税中的经营所得最高边际税率为35%,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等适用20%比例税率,均低于综合收入最高边际税率。

“国内高收入人群其收入和财富的来源早已从劳动所得转向了与资本性财产相关的所得,但这类所得的实际税负低于劳动所得,个税对于收入分配和财富分配的调节作用被大大弱化。”叶永青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