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落马局长”车书宽判决书公开,贪腐细节令人咋舌!( 七 )

(一)2010年7月至2012年5月,车书宽任平顶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简称“平顶山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2012年5月至2015年12月,车书宽任濮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简称“濮阳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主管单位全面工作。期间,车书宽在逢年过节、干部提拔、住院看病时,收受本单位及所辖县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职工或职工近亲属赵某1、魏某、郑某、马某、潘某、裴某、段某、王某1、张某1、胡瑞琴、关某、孙某、张某2、黄某、吉某、张某3、张某4现金共计52.3万元、金条2根,为他人谋取利益。案发前,被告人车书宽退回行贿人赃款共计19万元。

上述事实,有公诉机关提交,并经法庭质证、认证的下列证据予以证实:

1、书证

(1)干部任免审批表、中共濮阳市委濮文[2016]75号文件:证实车书宽2010年7月至2012年5月,任平顶山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2012年5月至2015年12月任濮阳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2015年12月至2016年5月任中共濮阳市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2016年5月被免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