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落马局长”车书宽判决书公开,贪腐细节令人咋舌!( 八 )

(2)濮阳县人大常委会濮县人常[2016]27号文件:证实濮阳县人大常委会接受车书宽辞去市七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辞呈。

(3)人员编制变动情况表:证实张某3、黄某、吉某等人的岗位变动情况。

(4)中共濮阳市纪律检察委员会(以下简称“濮阳市纪委”)情况说明:证实濮阳市纪委在掌握车书宽涉嫌贪污、受贿的部分事实和证据材料后,于2016年5月27日决定车书宽立案调查并采取两规措施,后在郑州将车书宽带回,同年9月26日,濮阳市纪委将该案移交濮阳市人民检察院。

(5)中国工商银行存款凭证:证实案发前车书宽向廉政账户上缴赃款21万元。

2、证人证言

(1)证人黄某(濮阳县工商质监局局长)证言:证实2013年4月,其被提拔为清丰县工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此事车书宽起了很大的作用,为感谢车书宽的帮助,黄某在车书宽的办公室送给车书宽现金5万元。2012年至2013年,黄某以中秋节、春节看望的名义在车书宽家三次分别送给车书宽2000元,共计6000元。2014年3月份,车书宽在北京看病时,黄某和张某3每人送给车书宽现金5000元。2015年5、6月份,车书宽让王某2退还黄某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