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落马局长”车书宽判决书公开,贪腐细节令人咋舌!(12)

(11)证人郑某(平顶山市工商局纪检组长)证言:证实车书宽担任平顶山工商局局长期间,2010年中秋节,2011年春节,2011年中秋节和2012年春节四个节日,其中前三个节日郑某每次在车书宽的办公室送给车书宽现金5000元,2012年春节其在车书宽的办公室送给车书宽现金1万元。郑某给车书宽送钱是希望在工作和提拔上得到车书宽的支持和帮助。

(12)证人马某(平顶山市工商局湛江分局局长)证言:证实2011年中秋节其送给车书宽现金3000元,2011年春节、2012年春节其每次送给车书宽现金5000元。马某三次送钱都是在车书宽的办公室,目的是为了在工作和提拔上得到车书宽的关照和帮助。

(13)证人潘某(汝州市工商局原局长)证言:证实2011年春节、2012年春节其分别在车书宽的办公室每次送给车书宽现金5000元。2011年中秋节前后,车书宽在省人民医院住院时,潘某和宝丰县工商局局长裴某每人送给车书宽现金1万元。潘某给车书宽送钱是希望车书宽在工作和提拔上给予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