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落马局长”车书宽判决书公开,贪腐细节令人咋舌!(16)

2、证人证言

(1)证人王某3(原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平顶山分公司经理)证言:证实2011年上半年平顶山市工商局经检支队对其公司的“校园通”展开调查,为避免处罚,其和几个副总商议后,安排该公司综合部主任李某1去协调此事。2011年6、7月份,李某1以单位的名义送给车书宽现金3万元,后来平顶山市工商局经检支队没有再继续调查“校园通”一事。因为车书宽是平顶山市工商局局长,经检支队是平顶山市工商局的下属单位,车书宽能在经检支队调查该公司一事上起到关键作用。李某1给车书宽所送的3万元钱是从平顶山市移动公司财务上支出的,后李某1用其他票据予以冲抵。发票号码069××××2530《河南省地方税务局通用手工发票》,发票号码113××××9161《河南省地方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即是用来冲抵送给车书宽3万元钱的发票。

(2)证人李某1(原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平顶山分公司综合部主任)证言:证实2011年上半年,平顶山市工商局经检支队对其公司的“校园通”业务展开调查,为避免处罚,公司领导商议后安排李某1出面协调此事。2011年6、7月份的一个周末,李某1电话约车书宽见面,车书宽让李某1去他家,并把地址告诉了李某1。李某1到车书宽家后简单寒暄几句,后将事先准备好的3万元现金送给车书宽,让车书宽帮忙协调“校园通”的事情,后来经检支队没有再调查此事。给车书宽所送的3万元是从平顶山市移动公司财务上支出的,后来李某1用其他票据予以冲抵。发票号码069××××2530《河南省地方税务局通用手工发票》,发票号码113××××9161《河南省地方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即是李某1找的用来冲抵送给车书宽的3万元钱的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