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落马局长”车书宽判决书公开,贪腐细节令人咋舌!(17)

(3)证人张某5(平顶山市工商局副处级退休干部)证言:证实2011年其安排经检支队的队员到平顶山市移动公司查关于“校园通”的案件,几天后在一次开会时,车书宽称市领导给其打了招呼,不让查“校园通”案件了,后张某5安排承办人结束对移动公司“校园通”一事的调查。

3、被告人车书宽在侦查阶段供述:证实2011年中秋节,平顶山市移动公司综合办主任李某1为了不让平顶山市工商局查处移动公司,在濮阳市其家门口送给其现金3万元。

以上证据,被告人在侦查阶段的供述与证人证言等证据能够相互印证,证实2011年中秋,车书宽收受原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平顶山分公司综合部主任李某1所送现金3万元,为该公司谋取利益的事实,足以认定。

(三)2012年10月份,被告人车书宽在担任濮阳市工商局局长期间,利用其主管濮阳市工商局全面工作的职务之便,在该局经检支队对濮阳市红塔化工有限公司虚假出资进行调查过程中,为该公司提供帮助。期间,收受该公司销售经理吴某现金5万元,案发前,赃款已退回吴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