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落马局长”车书宽判决书公开,贪腐细节令人咋舌!(14)

(17)证人赵某1(平顶山市工商局局纪检大队队长)证言:证实2011年6月,其被提拔为叶县工商局专业所所长。上任后没多久,其通过王某2送给车书宽两根金条,每根重25克。

(18)证人王某2证言:证实2015年3、4月份,车书宽安排王某2将逢年过节收别人的钱退回去,王某2帮车书宽退还黄某2万元、王某11万元、吉某2万元、胡瑞琴1万元、孙某1万元。

3、被告人车书宽在侦查阶段供述:证实2011年5、6月份,其在任平顶山市工商局局长期间,平顶山市叶县工商局经检大队副队长赵某1通过王某2送给其2根金条;2011年10月份,车书宽郑州看病期间,汝州市工商局办公室主任魏某为得到提拔在医院送给其现金2万元;2010年至2012年春节,平顶山市工商局新华分局局长郑某在工作和提拔上为了得到其支持,送给其现金共计2.5万元;2011年至2012年中秋节,郏县工商局局长马某为了在工作和提拔上得到其支持,送给其现金共计1.3万元;2011年至2012年春节,汝州市工商局局长潘某为了在工作和提拔上得到其支持,送给其现金共计1万元。2011年10月份,其在河南省人民医院看病期间,潘某送给其1万元。2011年至2012年春节,宝丰县工商局局长裴某为了在工作和提拔上得到其支持,送给其现金共计1万元。2011年10月份,其在河南省人民医院看病时,裴某送给其1万元。2010年至2012年中秋节和春节,平顶山市工商局湛河分局局长段某为了在工作和提拔上得到其支持,送给其现金共计1.8万元。2011年10月份,其在郑州市看病时,段某送给其现金5000元。2012年9月份,张某4为了让其照顾在华龙区工商局上班的女儿王晓,在其办公室送给其1万元,2012年底,张某4让其帮忙将王晓调至市工商局,送给其5万元。2015年初,其将5万元退回张某4。2014年3、4月份,濮阳市工商局开发区分局副局长王某1为了在工作中得到其帮助,在其家中送给其现金2万元,2016年3月份,其被濮阳市纪委双规之前退还王某11万元。2013年11月份,濮阳县工商局副局长张某1为得到提拔,送给其现金7万元,后张某1被调至清丰县工商局任局长,2014年3月份,其在北京3**医院住院期间,张某1送给其现金1万元。2014年9月份,其退还张某15万元。2012年其在郑州看病期间送给其2000元,2013年其女儿结婚时张某1送给其2000元。2012年中秋节至2014年春节,濮阳市开发区工商局局长胡瑞琴为处好关系送给其现金2万元,2014年3、4月份,车书宽从北京看病回家后,胡瑞琴送给其5000元。2015年3月份,其退还胡瑞琴1万元。2012年中秋节、春节至2013年中秋节,南乐县工商局局长关某送给其现金共计1.8万元。2013年至2014年中秋节、春节,台前县工商局局长孙某在其办公室送给其现金共计2.4万元,2014年3月份,其在北京3**医院看病时,孙某送给其5000元。2015年初其安排王某2退还孙某1万元。2012年中秋节至2014年春节,华龙区工商局局长张某2在其办公室送给其现金共计4万元,2013年5月其女儿结婚时,张某2在车书宽家中送给其1万元,2014年3月份,其在北京3**医院看病时,张某2送给其2万元。2015年初其让王某2退还张某22万元。2013年黄某被任命为清丰县工商局副局长,黄某为表示感谢,在车书宽办公室送给其5万元,2014年3月份,其在北京3**医院看病期间,黄某送给其5000元。2015年5、6月份其让王某2退还黄某2万元。2013年,濮阳县工商局质监局副局长吉某为得到提拔送给车书宽3万元。2015年5、6月份,其安排王某2退给吉某2万元。2012年至2014年中秋节、春节,濮阳县工商局局长张某3在车书宽的办公室送给其现金共计3万元,2014年3月其在北京3**看病期间,张某3送给其现金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