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落马局长”车书宽判决书公开,贪腐细节令人咋舌!(22)

3、被告车书宽在侦查阶段供述:证实2012年其到濮阳工商局任局长不久,李继峰给其打招呼,想让濮阳市工商局从王某4处购买招待用酒,车书宽表示同意并将此事安排给侯某,后侯某从王某4处购买了10万元的宝丰酒。2013年春天,王某4在车书宽的办公室送给其现金2万元。

以上证据,被告人在侦查阶段的供述与证人证言等证据能够相互印证,证实2013年春节前,车书宽收受王某4所送现金2万元感谢费的事实,足以认定。

二、贪污

2014年7月份,被告人车书宽在担任濮阳市工商局局长期间,利用其主管濮阳市工商局全面工作的职务之便,采取个人及其家庭费用支出在其单位报销之手段,多次骗取公款共计9.86万元。

上述事实,有公诉机关提交,并经法庭质证、认证的下列证据予以证实: